第496章 爷孙俩朝堂上的配合(3 / 6)
“这些流民并非会影响到整个大明的稳定,他们都是小打小闹上不得台面,稍微人多一些便就会被发现。自然任其发展自不可能,因此孙儿觉得,是到了大规模增加治安司人员的时候了。”
说到这里,朱英稍微停顿了一下道:“孙儿在西域的时候,便就见识过许多的百姓,他们的家乡处于偏僻之地,本身极为穷破,些许田地仅仅只能说在饿死的边缘挣扎。。”
“若有任何的影响到田地情况之事情发生,可能就会难以生存。”
“人若是饿到极致,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稍微被有心人加以挑拨,就会把这事情的源头,怪罪到朝廷的头上来。”
“而那些贪恋钱财的贼匪,他们并非不能吃饱饭,只是想要更多,这样的人即便是现在多一些,百姓也顶多是怪罪当地官府办事不力,而不会说生出什么造反之心。”
毫无疑问,朱元璋被朱英的这番话给说服了。
简单来说就是造反跟犯罪的关系。
造反,影响的是大明的地位,而犯罪,影响的是百姓的生活。
哪怕是目前的犯罪情况更多一些,这也不会影响到大明的统治地位。
朝廷只需要极大整治的力度便也就可以了。
但是挨饿就不同了。
朱元璋自己就是红巾军出身,自然知道挨饿的感觉是怎样的,那是卖儿卖女,人尽相食的人间炼狱。
若不是饿死一大片,谁会愿意干脑袋别在裤腰带的营生呢。
一番沉思过后,朱元璋最终是同意了官道的修建,还有加大增大全国治安司的范围的奏章。
目前治安司还处于试点的阶段,这也就是意味着初开江浙一带外,其他地区目前没有安排治安司的成立。
次日早朝,便是由朱英提出,在凡属大明疆域内的所有城池之中,尽皆设立治安司。
奉天殿的官员对于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反对的意见。
相反,这意味着大量新的官职开始出现。
而文官很快就意识到这些官职的重要性,当下就有官员提出,不应该所有担任治安司的官员。
刑部尚书杨靖上奏道:“启禀陛下,微臣认为治安司所管辖之能,并非在于追捕缉盗,主要在于查案,断案之上。”
“在先前太孙殿下所立章程之中,入治安司者以武官居多,而臣认为,所需之捕快,衙役,自是武官优先,而治安司管辖所掌,当以文官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