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游客守则》分析(下)(2 / 3)
这便是这一条规则的结论!
……
【15】
【警惕和您走失过一次以上的朋友。】
【尤其是他们反复劝您前往海洋馆或大象园区的时候。】
最后一条规则,似乎是对“正常人”说的。
前面已经分析过,“脱离人群”、“独自一人”很有可能就是“污染初期”的表现,那么,“走失过一次以上”的朋友,也就很有可能已经受到污染了。
而在第二部分里提到,这个被污染者,很有可能做出两种行为:
其一,劝你去海洋馆。
其二,劝你去大象园区。
首先,劝你去海洋馆其实非常好理解,因为在之前的规则中已经能看得出,“海洋馆”很可能也是“被污染”的代名词。
它本来就不存在,却又有可能被看到,同时还有“工作人员”会售票,但又必须得拒绝,也就意味着不论是卖票的“工作人员”、还是看到“海洋馆”的人本身,都已经不再是“正常范畴”。
如此一来,若是一个人真的被拉去了“海洋馆”,多半也会被“污染”。
当然,现在来说还并没有提到看见海洋馆、甚至是进入后,会有什么后果,但从前面的规则来说,应该还是有救的。
但是第二种行为——拉你去大象园区,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因为前面并没有说“正常”进入大象园区会有什么大危险,无非就是要“确保”看到的是真大象罢了。
而目前唯一会出现在大象园区的危险只有一种,那就是在进入的人流里看见了“戴着兔子耳饰的人”。
但这种情况其实也很好避免,那就是在进入之前好好留意一下,是否有这样的人存在。
在这样的情况下,还需要警惕“朋友”的建议,就只能说明一种情况……
那就是,一旦跟着这个“朋友”去了,很有可就会有最严重的情况发生!
这也就意味着,你的这个“朋友”很可能在别人眼里就是那个“戴着兔子耳饰的人”,你自己却无法察觉。
同时也说明,当与你失散的“朋友”再度出现、并向你提出这样的劝说之时,你也同样受到了“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