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九十五、六百里加急(3 / 3)
八百里加急,并不是说每天一定跑八百里远,而是用最快的马,最快的速度来传递,负责传信的人,吃饭的功夫都没有,每到一处驿站就换最快的马,然后全速去下一个驿站再换。就是为了保证胯下的马儿一直保持着最快的速度,昼夜不停。
这么算下来,一天,跑的路程,远不止八百里,基本上八百里加急,最快的速度,一天可以跑一千六百里左右。
很多时候,马没事,而送信的人却不行了,大部分下马之后,就得被人抬着走,然后的好生修养数十天,才能恢复完全。更有甚者,下马就只剩下最后一口气。
而三加急信使,为了避免旅途中耽搁时间,往往会在身上绑一块儿旗子,旗子分为各种颜色。
三百里加急就是绿色,四百里加急是蓝色,六百里是紫色,八百里是红色。
有了这些旗子,驿站的人大老远看到,首先就会快速的将驿站里的快马牵出来准备好,再准备一碗茶水。
而沿途的哨卡守卫,远远看到,也会提前将哨卡打开,予以放行。
路上的行人,商队,远远看见就要避让,就像消防车和救护车一样,拉起警报,畅通无阻。
而一般的山贼盗匪看见旗子也不敢劫,一来这些信使身上不会有什么值钱东西,而来,这些信使携带的书信事关重大,他们劫了坏事,朝廷就会以雷霆万钧之势,不惜一切代价,将他们铲除,就等于是捅了马蜂窝了。
“你且下去歇息吧!”
西门庆摆摆手,让那风尘仆仆的军士退去。
章楶伸手揭去信封上的火漆,将里头的信纸掏出,展开之后拿在眼前观瞧。
半晌没有说话,西门庆在一旁默默观察着章楶的脸色,无悲无喜,眉头却微微皱了起来。西门庆也没问,就耐心的等章楶看信,估摸着是有事。
“唔~贤侄啊,你且看看~”
盏茶时间,章楶脸色郑重的将书信递给了西门庆,西门庆也不矫情,直接接在手中看了起来。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纸漂亮的书法,蝇头小楷,个个铁画银勾,力透纸背,气势不凡,干净利落,就和章敦的为人一样,锋芒毕露。
“贤侄!扒皮章所说,你怎么看?”
待的半晌,西门庆放下书信,章楶抚须问道。
“等!”
西门庆微一沉吟,果断坚决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