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土地改革(2 / 2)
“安静!安静!”富有穿透力的声音在整个大厅中回荡,那是王室大司仪所喊的。在重复好几声后,检阅大厅稍微平静了下来,但人们的窃窃私语,依旧是阻挡不住的。
毕竟,伊斯梅尔宣称将要进行的土地改革,会改变整个埃及经济面目乃至社会结构!
在伊斯梅尔上台之前的阿里帕夏时代,埃及实际上不存在土地私有制。
在理论上,埃及奉行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权力,埃及总督可以支配所有开发和未开发的土地,随意的驱使农民干活,或要求他们种植某种作物。
但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毕竟埃及总督不是只有几十户佃农的地主,而是要管四百多万埃及人口的准君主,他就没有那个能力去监督所有农民、所有土地的情况。
包括伊斯梅尔也不认为,自己能靠未来的见识,就能把埃及的四百多万人口什么的都能管好,哪怕他来之前的后世都不能,更不可能在这个技术手段低下的维多利亚时代完成了。
所以,埃及总督管理土地,还是得把土地给外包出去,交给不同的人经营与管理。
这就产生了两种土地类型,一种是承包土地。埃及总督会将土地分给贵族、政府要员或是地方精英,由他们负责征收税收和劳役等。同时,再“附赠”他们某块土地,作为免税地。
可对赛义德、伊斯梅尔和阿里帕夏等皇族的承包地来说,几乎所有土地都是免税的,地租都流入他们手中,而不是作为承包款上缴到国库。
这些土地理论上都是国家的,不过在阿里帕夏时代末尾,也逐渐的准许埃及贵族继承和转卖这些土地,已经实际上进入私有化的进程,只是没有正是法律的承认。
而伊斯梅尔就是要承认贵族对他们自己土地的所有权,这样不仅顺水推舟的完成土地的私有化,还能得到埃及贵族的感激和支持。
埃及的另外一种土地就是国有地,实际上就是将土地包给自耕农或者小地主种的制度。
理论上说,这种国有地会按需求和能力分给普通农民,鼓励他们种好田,收获的粮食越多,分的土地越多,实际运行起来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因为政府财政的需求,底层官吏的想的一定不会是把土地给种田种的最好的那位,让他多种作物多改良土地,而是会是把土地给能缴纳税款最多的那一位,不断的压榨农民和土地。
同时,按照埃及法律规定的话,如果不能种出足够的作物、缴纳足够的税,就会将土地收回,还会对农民本身有严厉的惩罚,使其生活状态雪上加霜。
这样来说,将农民得到的土地直接变为私有土地,令他们安心的耕作,反而更有利于农业发展。
当然,伊斯梅尔也有能力将所有土地收过来,平均分给所有农民。但这样势必会得罪大批贵族,造成根基不稳,产生被推翻的风险,更重要的是,埃及同许多农民产粮为主的国家不同,埃及的农业最重要的是种植棉花等经济作物,势必要建立兼并土地的资本主义式大庄园。
如果盲目的将土地分给自耕农,最后结果肯定和海地一样,农民放弃种能为国家带来外汇的经济作物,选择种能养活自己的主粮。最后商品出口锐减,政府收入大大降低,影响整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