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滴骨认亲(1 / 2)
说的是一个邵姓富家翁,有三个儿子,都已娶了妻子。可惜这老翁运气欠佳,三个儿子令他先后三次白发人送黑发人。老翁另有个女儿,招赘了个女婿在家,作为管家。
人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老翁闲来无事,纳了个二八年华的小妾。没想到不满一年,意外有喜,诞下了一个男孩。
看到这里,田重远不由心道:“这老牛,居然还吃这么嫩的草,还吃得有滋有味。”
赵明月看到田重远脸上神色古怪,问道:“大侯爷,你不舒服吗?”
田重远随口道:“没……没事,这老翁够厉害的……”
赵明月脸一红,啐了一口,道:“等你七十了,本郡主也赏你一房十七岁的小妾;八十的时候,赏你一房十八岁的。”
田重远嘻嘻笑道:“何必等到那时候,人生七十古来稀呀。”
赵明月道:“现在,你想也别想。看案子吧,王叔一会就来了。”
田重远点头,继续往下看。那老翁大喜之下,又生大悲,小儿子尚未满月,老翁就死在牡丹花下,做鬼也风流了。小媳妇年纪轻轻,便守了活寡。
老翁家财万贯,女婿作为管家,想来平时财大气粗惯了,丧事办的大为风光不说,出丧时更是轰轰烈烈,与另一家办丧事的发生了冲突。两方都将棺材放到路边,大打出手。两家倒也有趣,各自打完收手,抬了棺材继续办事去也。
老翁下葬后不久,女儿便告上官府,说道人所共知,七老八十哪里还能再生孩子的,这小儿子不知是哪个野男人的种,要赶母子出门。
老翁的大儿媳,挺身而出,为婆婆辩护,说婆婆自从嫁入邵家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恪守妇道,因而三位儿媳一致认定她是受了冤枉。双方争执不下,最后为了拿出证明,大儿媳请求开棺,来个滴血入骨认亲,如果父子血缘不合,甘愿受罚。
双方各持己见,互不容让,不接受官府的调停。官府只好开棺。结果小儿子的血,滴在老父的骨上就流走。大儿媳以妄请开棺,亵渎父尸罪被关进大牢。
本来此事到此告一段落,算是真相大白。哪知老翁的二儿媳妇心中不服,直接到开封府告了状,请求二次开棺。结果当然是步大嫂后尘,蹲了班房。
三儿媳妇得知消息后大怒,据说也要上京城告状,准备第三次开棺,但盼老天爷可怜那幼年失侍的苦命孩儿,找出其中的古怪。
太宗皇帝看过案宗后,下旨赵元佑从新查察,务求双方心服口服。赵元佑揣度上意,决意为小儿子做主,可又一时找不到好的办法。
田重远暗道:“这一家子可都不是寻常人呐。这小媳妇青春年少,嫁给个暮年老翁,莫非真的是贪图他的财产,待他死后再与小白脸哥哥双宿双飞?
可这小孩的三位嫂嫂又不是傻子,为了此事前仆后继,不计后果,又决然不像是那小媳妇有奸情。若真是女儿女婿欺人孤儿寡母,自己可看不下去,要做回青天了。”
要做青天,就得下点功夫,不要放过任何细节。这案子唯一的旁枝,就是出丧那天打了一架,可这和本案看起来又没什么关系。答案到底在哪里?
田重远记得书中说明,滴血认亲并不能作为断案依据。所谓滴血渗入骸骨,只是个手法问题。若是骸骨没有洗干净,留有油脂,再亲生的儿子,血都会流走;若是滴在骨密度高的骨干部位,也会流走;可是若滴在骨密度低的骨结部位,基本上无论是否亲属,血都会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