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皇的子嗣·狮与狼之章(上)(3 / 4)
他在奔跑,抓住那些的藤蔓,抱住树干以转向,在粗重的喘息中锁定方向,并倾听森林给予他的那些无尽回响的吼叫和哭喊。
他不知道自己来自何方,没有名字,不在乎身份,从不思考过去。他生来就熟悉树木与泥土的气息,习惯这片似乎无穷无尽的森林带给他的鲜活感受——这片森林迫不及待地想要猎杀任何身处其中的事物,它渴求着野蛮的杀戮。而这正是他所擅长的,或者说,他唯一会做的。
他抓着一根长骨,从被他徒手杀死的野兽身上取下,尖端用扁平的石头磨得足够锐利,结合他天生具备的力量,可以轻易刺入那些厚重而肮脏的皮毛,像刺穿烂泥一样扎进脂肪,又像击入巨木一样捅进肌肉。
而后是鲜血,在暗淡的光线下,以发黑的光泽贴着巨兽长骨,像生命的泉流一样串串地滴落,最后,在闷热的天气中,死尸会迅速腐烂,森林会亲手终结它的子嗣。
他的敌手无处不在,遍布四方。小型的野兽潜伏在阴影中,趴在树干上,明亮的眼睛刺出幽绿的光。它们会追着巨兽而来,在巨兽开始啃噬它们的猎物时,依附其上,啜饮死者汩汩流淌的体液与鲜血。
地形向上方隆起,他手脚并用,轻而快地贴着地面向上爬。淤泥抓着他光裸的脚,还有荆棘,不停地试图挽留他的脚踝。森林本身也是他的敌人,森林的恶意同样被他踩在脚下。
突然间,他犹疑地停下,耳边不息的絮絮低语被一阵从天而降的遥远轰响所取代。那些陌生的噪音滑过森林的顶端,隆隆地震撼着他的内心,又快速地离开,像瓢泼大雨将要落下之前的沉沉乌云。
这是在他难以计其长短的生命中不知其内容的陌生之物,他的肌肉绷紧,口中警觉地低声吼叫,发出谨慎的警示信号。
那是否与他正在追猎的巨兽有关?是否是森林给出的另一个把戏,一个生物为求生存和猎杀而迷惑性地造就的怪相?或者他刚刚被某种潜伏在树皮之下的蝇虫叮了一口,以至于陷入未知的迷幻?
他握着长骨,越过地形的隆起,向下方小心地移动,以免一下子滚落一大段距离,落入荆棘和灌木之中,在身上制造出更多的伤痕。
他腹中饥馁,饥肠辘辘,体力本就不够充足,他需要节省好它,将它的每一丝都运用在击倒巨物之上。
气味开始变化,他抽了抽鼻子,敏感地嗅出空气中的腥味和躁动的热量。近了,他要做好准备。
当那庞大无比的野兽出现在他的视力边界时,他改换了抓住长骨的方式,轻盈地攀上树枝,熟练地从高处靠近,与本就存在于树冠之中的噪音合为一体。近了,它没有觉察。
他喉头滚动,咽下饥饿的口水。
他要喝他的血,补充他缺失的水分;吃它的肉,回复被森林夺走的体力;剥他的皮,用来遮蔽自己少毛的身体;睡在它取出内脏的尸体内部,用来好好地休息。否则,他恐怕得依靠满身凝固的鲜血和泥浆,硬生生撑过接下来的季节里愈发寒冷的天气。
他已经位于巨兽的头顶。他双手握紧长骨,一跃而下。
——
“全父啊,您这是交给我一项什么任务!”
鲁斯嘴里念念有词,契合着军团在城堡边缘弄出的芬里斯音乐的节拍。第三大连的诗人们在这里装神弄鬼,吹响他们的羊角笛和青铜号。
“哪里有我的兄弟?哪里有帝皇的子嗣?唉,我们已经跑了多少条河,越过多少片森林,拜访了多少座堡垒……托尔斯顿,别把油点子甩我狼毛上!”
托尔斯顿抱着诗琴滚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