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7(2 / 3)
天色昏暗,道灯明盏。我还记得开门前正盘算着买辆自行车,在想着一会儿吃饭的时候要不要谈起这件事。如果我聊起的话,父亲一定会吃完饭就带我出门散步,顺道去趟商城,不在意的表示散步消食顺便就买了。这让我觉得有点麻烦。
还在斟酌找个什么样的理由避免这种事的发生,或者先不说?买完之后他们也会看见的。但这样是不是也不太好?
内心地犹豫不决倒也不影响我开门,走近了才发现门是虚掩的。
血差一点点距离就要流到门外了。
母亲在家里一直都是闲不住的,客厅书房,总是每天擦了又擦,拖了又拖。但那一天的屋子,墙面地板,茶几沙发。都晃的人发昏。
我记得我让开血迹走到他们旁边,试图证明他们还活着。接着出来重新把门关上。不能破坏案发现场嘛。然后打电话报警。
事件,地点,我的名字。我平静的连我自己都觉得有点害怕。坐在门前的台阶上等待警察的到来的过程中我又起了点担心:刚才我进去会不会破坏了现场?
尖锐的鸣笛风火而至,警方来的很快,他们乌泱泱一大片人。然后封锁现场,进门查看,又分出两个人和我沟通,我仔细的描述了我发现的整个过程,条理清晰。询问我要不要先离开,我拒绝了。只是封锁现场之后什么的,我也没太注意了。
那个时候我走神了,人影憧憧,声声杂乱。竖起的警卫灯红蓝闪烁晃眼。可我感觉这一切都离我好远,从那个时候就有种不真实的感觉笼罩了我,直到今天还有些残留。
并不是说我直到今天还接受不了他们的离去,实际上在我内心里,我的悲伤都少得可怜,
我一直因为我的冷漠还感到有些不安。
案件告破的很快,那天到最后我被送往了医院。尽管我一切都正常,但我还是顺从的接受了。半夜两点的时候,留在医院陪同我的警察告诉我,凶手找到了。
在十几公里外的一座河桥的桥洞下,距离我报警还不到六个小时。是个流浪汉,趁我家里没人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溜进去想要偷点东西,结果要离开的时候刚好和回家的主人撞见。三人打斗过程中女性先被刺伤推倒,跌撞昏迷,再是男主人也被凶手捅到腹部失去反抗。最后凶手从后院翻墙逃走。
跑都没跑太远,一路上看见的人太多了。被警方包围的时候还大叫着他不是故意的,想要袭警,被当场击毙。
这是后面城市新闻对二一七入室杀人案的简要报道内容,这样的恶性事件在这个四线的小城市已经有快十年没有发生过了,引发的舆论在这座小城足足持续了半个月。人们痛斥凶手的残忍,赞扬执法系统的高效。哀痛这对老夫妻的不行。而我的存在未被执法系统公开,在所有的报道中也被要求隐匿。但总瞒不过身边的人。
之后就是我所说的,善意,非议,迫使着我必须表现出足够的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