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登山(1 / 1)
威尔逊山位于帕萨迪纳的北方,当林致逸提出希望去登一次山的时候,林桓和他那三个宅男室友都微笑着摇头。林致逸也没有强求,只是独身一人前往进入了山区。
山上的风景不同于国内的山林,是平缓而优美的,国内的山则是险峻而嶙峋的。打个比方的话,欧美的山像一位身材起伏有致的少妇,而国内的山像仙风道骨的老者。这里的植被也和林致逸之前见过的山林不同,往往是根基硕大的参天大树,一颗松树可以独自占据十几平米的区域,其下生长着加州木厥和卷柏。一路走来,地上的泥土因湿润而呈现出一种黑色,不少松鼠、甲虫和其他不知名的小动物们栖息在树林中,林致逸向上走的时候,总能听到身后传来的疏疏声。
由于高度不算高,再加上早上的雾气很大,林致逸即使登顶了也没能登高望远,只是,山顶的两棵松树让他觉得很奇特,一颗扎根破岩中,形状野蛮,一颗生在山顶的平坦土壤中,挺拔秀丽。白皑皑的一片中,他给两棵树拍了几张照片便往回走了。无人的山林间,林致逸轻轻唱起歌,这不是这个世界的歌,而是之前穿梭时,一个叫做地球的世界上他人的记忆,姑且叫这些“地球的回忆”吧。
“anderingthestreetsallthroughthenight~整夜在街上游荡
darling,igotmytrustissues~亲爱的我有很大的信任问题
arning,youstayaay~警告你不要走得太久
ifemeetattherendezvous~如果我们在约会地点相遇了
takemeaay,sunray~”请带走我吧,阳光
就像歌里一样,他总是因为信任问题对陌生的女人保持距离,叶青、王梓文、罗姐、蔡琳林致逸的脑海中出现了山顶的那两颗松树,同样立根在土壤中,不同生长条件能滋养出不同结果。类似的,人类的大部分心理和性格问题,都能追溯到童年。
林桓小时候,父母相敬如宾,对他关爱有加,所以他长成了谦谦君子,热心肠,庇护被欺负的林致逸,帮助蔡琳。而林致逸看到蔡琳的第一眼觉得不喜欢,那就是不喜欢,除了礼貌的距离感和驱逐外,他什么也不会提供给她。
他的脑子里,理性远大于感性,做事情考虑的是能不能,而不是想不想。能就做,不能就不做,就像之前制止王梓文考试作弊那次,在他看来,人格有失的事情他是坚决不会做的,任何人要当着他的面做,他也会制止。今天没人陪他上山,他想着自己应该也是可以的,便独自一人上来了。
总而言之,林桓是阳光的大金毛,聪明开朗,每个人都喜欢温暖的他;林致逸则是冷漠的流浪猫,独立孤高,他不需要别人喜欢,只想做自己的事
stinson今日起了个大早,带着妻子一起上山。夏日的清晨,山里的雾气很大,但在早上九点钟的时候,浓雾就会完全消散,届时整个洛杉矶城市群会出现,stinson想着拍张那个时刻的照片。然而就在他走到一半的时候,迷雾中传来了少年的歌声,听着旋律和歌词很r&b,但却是自己没有听过的歌曲,这让他十分惊奇,因为他是一名r&b音乐制作人,全世界的r&b歌曲他都熟悉,而且永远跟着最新的潮流。
山路的转弯处有一颗巨杉,穿着冲锋衣的少年从其后出现了,stinson微笑着对他打招呼:
“hiisthatyousinging?”你好,是你在唱歌吗?
“yeah,nicetomeetyou”是的,很高兴遇见你。
亚裔少年面容俊俏,棱角分明,眼睛大而澄澈,即使按照美国审美也是美好的。少年对着他颔首致意,stinson很喜欢他的自信气质,只是,正当stinson掏出名片准备介绍自己的时候,少年直接从他身边走过,没有停留。
“ait,doyouanttopublishyoursongandbeastar?”stinson转头问道。
你想出歌当明星吗?
“nopeianttobeacapybara”林致逸头都不回。
不,我想当只水豚。
stinson错愕地看了一眼妻子,妻子大笑,他也笑着收起了名片,继续登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