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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少年当有凌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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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老爸调到了市里的图书馆工作,并且在多年以后,成功当上了图书馆的副馆长。

陈牧之他老妈是警局的重点培养对象,天天忙得脚不着地,所以陈牧之小时候一直在图书馆长大。

小县城的图书馆也没什么好玩的,只有看不完的古今中外。

于是年纪轻轻的陈牧之就沉浸到了知识的海洋。

别以为陈牧之看的是《人间词话》和《黄金时代》。

正经人谁看那玩意儿啊?

真正好看的是杂志专栏的《知音》和《闺蜜》。

那一年,陈牧之才十岁。

那一夜开头有月光,后来月亮落下去了,出来一天的星星。

就像早上的露水一样多。

那天晚上没有风,山上静的很。

那天陈牧之就这样靠在书柜上,翻看着女性杂志的《闺蜜》。

月光下的小和尚就这么直挺挺的立在那里。

从此以后但凡有时间,陈牧之就忍不住偷偷的翻看这些杂志,这些杂志也成了陈牧之打开文学大门的启蒙老师。

所以看这些杂志长大的陈牧之,的确比普通人成熟许多,对两性关系也更加了解。

陈牧之在大三那年翻看了无数的网络小说以后,总结出一个道理,那就是网络小说压根不需要什么文笔,只要设置一个主角各种吊炸天,然后走两步就可以遇到一个百年难遇的美女,然后美女长了二十多年不知道扑男人,一看到男主就情不自禁的扑了上去。

如此两人开始大行操干。

这可是陈牧之的拿手好戏,第一次写网文,陈牧之真是嚼了炫迈,根本停不下来,开篇两百字交代故事背景,然后后面两万字就是各种嗯嗯啊啊!

就在陈牧之志得意满的把自己写的小说发上去以后,幻想着自己肯定能拳打唐三脚踩土豆的时候,后台给陈牧之发了消息:“不好意思,您的文稿不符合我站用文标准,请另投他站!”

我靠,凭什么呀,别人都能写,就我写不得?哪里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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