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1章 电竞事业部(补更)(2 / 4)
你自己想玩其他电竞项目就去吧,你的gog分部我也掏钱买下来卖给别人,不让你受到实质上的损失,但你只要不同意监管,就别想进这个圈子。
至于裴谦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规则,主要是出于三方面的考虑。
首先,只有统一的制式合同,没有阴阳合同和各种附加条款,就让俱乐部玩一些骚操作。
很多俱乐部开出天价合同,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天价,这里面有很多的套路。
比如一个最常见的现象就是,俱乐部跟直播平台合作各出一部分钱,但实际上对选手的直播有所要求,是透支了选手未来商业价值的。
选手表面上赚了,但实际不一定赚。
但这样一来,转会费却是实实在在地抬上去了,到时候dge俱乐部这边每卖一个选手都比以前多拿一笔钱,这可太难受了。
所以,大家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诚,转会费抬到那么高只是听起来好听,实际上没意义。
再加上dge俱乐部只约定最低额度的转会费,这就让dge俱乐部从转会费上赚的钱尽可能少。
其次,建立这样一个监管机构,需要招聘大量的人员,日常运营开支是一笔费用;同时这些种类繁多的监管规定,一定会对一部分俱乐部产生劝退效果。
如果有俱乐部不接受、要退出,那也好办,裴谦这边出钱把他们的gog分部买下来,也不让他们吃亏,你的投入我都给你补上。
但是你走了再想进来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买下这些俱乐部,这又能花一笔钱,裴谦求之不得。
最后,裴谦也确实有一些规范行业、保障选手权益的想法。
如果没有更高层面的监管,那么选手和俱乐部之间是永远不可能建立平等关系的,因为话语权根本不在一个量级上。
就像普通的打工仔在面对公司的时候,很多时候也只能是用脚投票、选择一个最不坏的公司,但实际上却并不具备跟公司议价的能力。
只有极少数特别优秀、完全不可替代的人,才有议价能力。
在双方实力不对等的时候,官方如果不作为、保持绝对中立,其实等于在拉偏架。
就像拳王和一个普通人打架,在双方都没有明确过错的前提下,第三者绝对中立不去管,那就是在事实上让普通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