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6章 特招三种人!(3 / 4)
吴滨感觉自己有点傻眼。
这三种人,可都是其他公司最不想要的三种人啊!
首先第一种,35岁以上的人。
很多公司都说过,要“定期向社会输送35岁以上的人才”,或者要“定期淘汰失去奋斗精神的员工”,这个坎基本上都是卡在35岁左右。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公司嘴上不敢这么说,但实际上都是这么干的。
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的一个直接原因是:员工跟公司续签合同的时候,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在签合同就得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也就意味着,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外,这个合同会一直持续到劳动者退休才终止,它具有很强的稳定性。
所以,很多公司会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看成是一种“终身包袱”,会想方设法地避免。
很多人二十多岁毕业参加工作,刚好在三十五岁左右的时候,就要跟公司签这种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
至于深层原因就比较复杂了,但说来说去,无非是公司更偏好那些身体好、能加班、要价低的年轻劳动力,想要淘汰这些家庭责任重、难以承受加班压力、工资相对较高的老员工,尽可能地追求公司利润。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都在说“中年危机”,都在说“程序员干不过四十岁”,因为在很多公司眼中,员工都是消耗品,过了三十五岁之后,这些消耗品的使用价值都会急剧下降,自然要想方设法地要把这些人给淘汰掉。
大部分公司都这么想,再加上人到中年,家庭、孩子、医疗等各项支出陡增,可不就得出现中年危机么?
第二种人,近期有生育计划的人。
这个就不用多解释了,生孩子要歇产假,动辄就是大半年,照顾孩子会分散大部分的精力,必然会影响工作效率。很多公司在招聘的时候遇到三十来岁的女性,都会问一句近期有没有生育的计划。
而裴总给出的这个方案是:男女不限。也就是说,男的来应聘也可以,只要配偶打算生就行。到时候男的也陪着一起放产假就行了。
第三种人,跟公司打过劳动仲裁官司并且胜诉的人。
这个人群,也是会被排挤的,因为很多公司的hr已经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联合,就是为了更好地压榨手底下的员工。
按照正常人的想法,员工受到不公正待遇,发起劳动仲裁胜诉了,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
但在很多公司以及公司中的hr看来,这种人妥妥的是刺头啊!你今天能仲裁老东家,明天是不是也会仲裁我?
所以,很多公司之间就形成了一种默契:看哪个员工不顺眼了,就去“劝退”。如果你比较识相,不要赔偿金乖乖走人了,那大家好说好商量,离职证明上我就稍微美言几句。
但如果你不识相,非要去劳动仲裁,要赔偿金?那不好意思,离职证明上我怎么写你可就管不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