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 李佳的问题(1 / 3)
可怜的孩子,一年四季有三季都是靠吃野菜度日的,不然怎么可能长那么瘦,那么小,那么黄呢?
而且,从孩子四五岁起,她就开始叫孩子干活儿,现在,家里头洗衣,做饭,打扫屋子都是李佳干。韩丽娟就跟个太太似的,每天只负责到邻居家串门子扯老婆舌,日子过得别提多安逸了。
这一会儿,听到有人要花钱收养她的闺女,韩丽娟马上狮子大开口,一张嘴就要三百块钱,少一个子儿都不行。
之所以开出这样的价格,是因为她心里有自己的小九九。
她虽然不喜欢李佳,但是有李佳在,她天天啥活都不用干,日子过得格外舒坦。要是李佳走了,那些家务就给她自己干了,所以从这方面来讲,她还是不乐意让李佳走的。
而且,李佳长得还挺好看,等再过个三五年长大了,给她找个婆家,要三百块钱的彩礼绰绰有余。
只不过是继续留着她,得多费点儿家里的粮食罢了。
也就是说,留着她的话,她就能轻手利脚再享几年清福。不留她的话,就能省下好几年的粮食,各有利弊,所以,这笔买卖也是可做可不做,咋地都成。
你爱买不买,不买也无所谓,反正早晚她闺女都能卖上这个价钱。
韩明玉告诉韩明秀价钱后,本以为韩明秀会一口拒绝,但韩明秀却丝毫没有犹豫,说:“行,那我去找那户人家商量商量,要是他们愿意的话,今晚就可以把李佳领过去。”
韩明玉说:“那敢情好,你这就去吧,我在家给你看孩子。”
韩明秀说:“还是晚饭后再去吧,我刚下车,怪累的,懒得动弹。”
事实是……高大爷和高大娘这会儿正在扫大街或者扫厕所呢。韩明秀不想打搅他们工作,免得被有些人看见了,又要做文章,还是等他们晚上下班后再去吧,顺便再去周叔家一趟,把小周的消息告诉给周叔和周婶,免得他们担心。
可能有人会问,既然小周早就就出来了,为啥不给周叔周婶写信转达呢?
这个是有原因的:周叔和周婶现在都属于戴罪之身,不能随意写信和收信。
当然,也不是完全的不能,但是他们写信或收信时,必须得先向有关部门汇报。还得把自己写的信或收到的信给组织上看,顺便交代思想,确定没有什么反动思想才行。
韩明秀知道周叔的身份特殊,有关部门也对周叔格外地关注。她不想节外生枝,所以就没给他们写信,打算回来后亲口告诉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