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范金有想杀人灭口(2 / 2)
目前在牛栏山乡下跟徐慧芝生活在一起,我根据两人白眼狼自私仇恨徐慧真的原因把两人也列为嫌疑人。
了解清楚之后我们就兵分四路对范金有,廖玉成,贺永强,徐慧芝进行监控,而且还秘密监控了第二嫌疑人林玲。
我想这个林玲一定是内应,方便绑匪掌握两家的筹款情况还有是否报警,经过排查廖玉成被排除了嫌疑。
因为他之前悄悄的卷走了陈雪茹的全部家产十万,陈雪茹通过范金有要回来了七成,然后才顺利离婚的。
也就是说廖玉成跟陈雪茹离婚分得了三万的财产,所以他不缺钱,而且工作也不错,是一家餐厅的公方经理。
还娶了一位年轻漂亮的街道办干事,婚后又生了三个孩子,我们监控还发现他上班还有心思挑戏别的女同志。
虽然这人人品不行,但是绑架案应该跟他没有关系,但是却让我们发现了另外一个嫌疑人,那就是范金有的姐夫王召。
徐慧芝,范金有,王召都已经几天没有踪迹了,所以我们监控也没有收获,所以就锁定了林玲,她是一个女人胆小。
经过白天我当着他的面分析了案情,她一定害怕坐不住要去通风报信,果然晚上十点左右,林玲在陈雪茹睡着之后就悄悄的骑着自行车出门。
我们则马上跟了上去,就这样一路小心翼翼的到了崇文门西小街的一处小洋楼里发现了范金有,王召,徐慧芝三人。
三人听了林玲的话之后就打算连夜转移人质,不过那个时候我就不能在等了,便冲出去把四人都敲晕了。
然后在储物间里发现了两个孩子,经过连夜审问四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贺永强跟范金有的家人并不知情。
两个孩子是由徐慧芝跟林玲出面诱骗的,具体策划这起绑架案是范金有,他是主谋,王召是因为在外面搞破鞋被范金有知道了。
加以威胁以及金钱的许诺所以答应一起参与绑架案,林玲是因为范金有答应事后娶她过门所以答应协助绑架。
徐慧芝是因为家里穷,然后嫉妒徐慧真所以跟范金有不谋而合,所以为第二主犯,赎金分配是四,四,一,一。
也就是范金有跟徐慧芝两人每人拿四成也就是四万,林玲跟王召每人拿一成也就是一万,不过我估计事后他们都得被灭口。
因为我们发现范金有身上藏了手枪跟匕首,范金有虽然没有承认他会杀人灭口,但是他这人平时就坏透了顶。
绝对不会给自己留下把柄的,当然他现在还没有进行灭口,所以目前也只是推测,这一条入不了他的罪。”
王林摆手道“无所谓,就绑架案就够枪毙的了,多一条杀人灭口无非是在多枪毙一次而已,我们也没有一次以上的死刑。”
魏来把整理好的卷宗递过去说道“领导这是整个案子详细的卷宗,已经审问的口供,剩下的事情就是判决了,这个我们也就插不上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