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小鲜肉(求追读)(1 / 3)
高明程将信将疑的把匕首给了高壮,还不忘叮嘱了句:“很锋利的,你小心点。”
“哎,好咧!”高壮嘴角的笑容都快咧到耳朵了,忙不迭的接过匕首,开始找个好下手的地方。
脖子处有伤口,他干脆顺着那里开始动手,手中的匕首的确锋利,才轻轻一割,就将皮肉割断了。
哪个男人不爱兵器呢?尤其是他最近还看了那么多的武侠小说!
高壮玩匕首玩的不亦乐乎,倒是令细奶奶颇为担心,时不时的说一句:“你慢点,别急!”
高壮嫌她吵,不乐意的嘟囔着:“奶奶,你别吵到我了!你去烧一锅水,等下还要洗猪肚猪肠呢!”
被孙子嫌弃了,细奶奶也不生气。
独孙就是她的宝,说啥都好。她笑着去了厨房,准备烧一锅热水出来。
猪肚猪肠比较脏,用热水洗,洗得干净些。
高明程坐在小矮凳上,一边风卷残云般的吃着饭,一边用眼角余光看着高壮做事。
他剥皮的动作不够标准利索,但好在匕首锋利,这么一会儿,也剥掉一些皮了。
野猪的脂肪比家猪少,剥了皮后,只有一层薄薄的白色肥肉,剩下的大多是瘦肉。
几分钟后,高明程就吃完满满一大碗的饭菜了,他把碗筷一放,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
他把菜刀递给高壮,说道:“你用这个。”
高壮还没有玩过瘾呢,满脸的不开心,但也只能把匕首还给高明程,顺手接过了菜刀。
菜刀今天才磨过,其实也挺锋利的,但是呢,给人的感觉就不同了。
手握造型冷酷的匕首,有种江湖侠客的豪迈感,手握菜刀……它再锋利,也还是一把菜刀啊!
匕首到了高明程的手里,就变得异常的灵活起来,他动作流畅的一划,便将一大片的皮肉分离,一刀接着一刀,丝毫没有受阻的问题。
灯泡照亮了这一处小院,高明程和高壮在灯光下忙碌着,地上则倒影着两道影子,影子忽左忽右的动着,忙碌又灵动。
很快,猪皮就被剥的差不多了,高明程划过最后一刀,将黏连在一起的皮肉分离。